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信息 » 灾害事故救援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26965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2-28 16:57:16
文  号:
名  称: ‍罗甸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罗甸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简称:人影作业)也叫防雹增雨作业,是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助力乡村振兴的公益事业。人影作业是用“三七”高炮、火箭发射系统向天空云层发射碘化银炮弹(简称:人雨弹)、火箭弹影响局部天气达到增雨防雹的目的。为确保人影作业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和《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罗甸县人影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实施高炮(火箭)人影作业,包括防雹和增雨。

二、作业时间:罗甸县辖区内各炮站2025年3月—2025年6月为高炮作业时间,2025年 1月—2025年12月为火箭作业时间。在此期间,在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的时段内,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作业装备:65式双“三·七”高炮、WR-98型火箭。

四、作业区域:罗甸县所辖区域。作业高炮(火箭)射程为炮站周边10公里范围,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

五、弹药残骸说明:65式双“三·七”高炮、WR-98型火箭。发射的炮弹(火箭)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或降落,弹药碎片和残骸下落对环境没有污染。

六、若发现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派出所处理,或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以便妥善处理,气象部门将给予一定现金奖励;如因擅自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引起法律责任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因人影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马上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气象局(人影工作站)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人雨弹与未爆炸弹丸图片

火箭弹与火箭弹残骸图片

八、联系电话:

罗甸县气象局:0854—7611201;     

罗甸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站:0854—7613288 

边 阳 炮 站:15985402797         木姜寨炮 站:13595494407

龙 坪 炮 站:15117895691         罗 悃 炮 站:17385145056

逢 亭 炮 站:13638014285         木 引 炮 站:14727443571

董 当 炮 站:18286444410         茂 井 炮 站:13885409402  

特此公告

罗甸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站

2025年2月28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