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
不合格食品名称 |
环节 |
监抽 类别 |
核查处置情况 |
风险控制情况 |
1 |
罗甸县董当乡大小井农家乐 |
筷子 |
餐饮 |
州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
风险已控制 |
2 |
罗甸县第四小学 |
筷子 |
餐饮 |
省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
风险已控制 |
3 |
罗甸睿桦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豇豆 |
流通 |
县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5元和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
风险已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