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撤并后,有370条资产因使用时间较长、功能老化、配置较低已无法使用,需要作报废处置。
根据《罗甸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罗国资委通〔2020〕17号)文件、《黔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相关规定,拟对该批办公类资产作报废处置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4日,凡对上述信息及附件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教育局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30-12:00,14:30-18:00
附件:罗甸县教育系统撤并学校办公类资产报废处置统计表.xlsx
(联系人:李世伦 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7619658)
罗甸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