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住建提复字〔2021〕25号
夏顺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罗甸城区生活污水排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罗甸县城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我局采取如下治理措施:一是明确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后期项目划规设计时做好审查或审核工作,县住建局在项目竣工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做好排水管网质检及验收工作。二是配合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县水务局对河滨路河道两旁房开商企业及安邦华城二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进行全面整治,目前河滨路已有6家房开商企业将原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的污水改接至市政污水管网中。另外,今年5月中旬,我局已要求罗甸县盛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老农贸市场管网进行重新改造,其余商业街、老牛马市场、沙井巷、市监局、洪波湾等路段我局正在开展前期排查工作。下一步,我们会对剩余路段进行整治,并联合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局加强污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坚决制止污水乱排行为。
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秦剑;联系电话:1828543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