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第八期)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企业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黔南环罚字(罗)〔2021〕12号 | 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 贵州罗甸黔湖农牧有限公司 | 91522728MA6J91AE57 | 刘恩军 | 根据2021年9月27日“黔南州政务12345”便民服务平台推送关于反映“在逢亭镇耐村村2组养猪场乱排污水到水沟里污染环境”信访投诉,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位于罗甸县逢亭镇纳上村耐村组的生猪保供基地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及调查询问,并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发现该公司实施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发生水污染事故,未立即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之相关规定 |
种类:罚款 金额:3.9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 自动履行 2021年11月30日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6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15117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12-26 16:44:53 | |
文 号: | |||
名 称: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第八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