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办发〔2020〕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罗甸县关于建立精品水果产业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发展的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甸县关于建立精品水果产业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发展的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
一、业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3年,前6个月为合作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视试运行期效果对资金投入额进行调整,优化合作内容,进一步确定后续合作事宜。
二、业务合作规模
根据缴存到合作银行的风险补偿金金额,按照5至10倍的比例放大信贷投放资金。首期缴存的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即首期合作规模不超过2亿元。
三、风险分担模式
按照省农担公司、县润泽担保公司、银行机构4:4:2进行风险比例分摊。即发生风险时,省农担公司承担40%的风险责任,县政策性担保机构承担40%的风险责任,银行机构承担20%的风险责任。
四、设立风险资金池
(一)资金规模
精品水果产业风险补偿资金首期规模为2000万元,后续根据资金池运作情况再调整规模。
(二)资金来源
由省水果专班从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县政府按照风险分担方式参与资金池共建,做大融资规模。
(三)资金用途
1、对省农担公司、县润泽担保公司开展精品水果产业贷款项目出现的不良贷款本息进行代偿。
2、为省农担公司、县润泽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到期暂时还款困难的水果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
(四)资金管理
资金池由省农担公司委托县润泽担保公司将专户设在罗甸县内合作银行,采取“封闭运行、专户管理、滚动使用”的方式共同负责资金池的管理,资金产生利息收益归入资金池滚动使用。资金专户资金池专项用于清偿合作方案下的不良贷款本息,非经三方协商一致,在贷款本息结清前,不得将账户资金挪作他用。合作期结束后,如三方无继续合作意愿,方案项下贷款本息全部结清,风险资金按照约定原渠道退出。
五、贷款服务对象
贷款服务对象主要为精品水果(火龙果、百香果、柑橘、优质李等)全产业链上在罗甸注册并加入“三保三统一分”产销对接联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含种植大户)、农业小微企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社合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农旅融合企业、农产品物流企业、农产品商贸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
贷款主体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有适度的生产经营规模,生产经营管理规范,所实施的项目对脱贫攻坚和农村产业革命有促进作用,或对精品水果产业的发展有带动作用。
六、贷款产品、额度及期限
1、家庭农场贷款。主要服务对象为家庭农场主(含种植大户)、农业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相关人员(法人、实际控制人、社员)等,单笔贷款金额最高3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
2、合作社贷款。主要服务对象为规范经营、具有较为完整的财务制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社合一”合作社)等,单笔贷款金额最高4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
3、专业企业贷款。主要服务对象为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农旅融合企业、农产品物流企业、农产品商贸企业、农业扶贫龙头企业,单笔贷款金额最高10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
上述各贷款品种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主体经营情况综合分析测算确定。
七、贷款用途
贷款资金仅限用于精品水果产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投资房地产、理财、消费等非生产经营性用途。
八、担保费率及贷款利率
(一)担保费率。贷款金额在10万-3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担保费率不超过0.8%。贷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担保费率不超过1.5%。
(二)贷款利率。单笔贷款利率原则在5%以内。
(三)对于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利益联结机制紧密、扶贫带动效果明显的借款主体,其贷款可给予利率优惠,最低为当期基础利率。
九、反担保措施的设置
弱化或取消物的担保,采取“果园不动产权证”、农村“三权”、机器设备、农业保单(生物资产)等依法合规抵押融资。鼓励1+N模式,即围绕贵州省重点水果农业龙头企业上下游经营主体集中批量化提供融资担保,由龙头企业统一提供反担保。
十、风险控制
当本方案下发放的贷款不良率超过3%时,暂停发放新增贷款,合作银行、县润泽担保、县农业农村局三方全力追偿,当不良率控制在3%以下时,重新发放新增贷款。
十一、业务流程
(一)项目申请及入库
水果产业经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果园股权证或果园不动产权证,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纳入《罗甸县水果产业重点融资项目库》,并同步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担公司备案,后期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步骤向合作银行推荐。
(二)尽职调查及贷款评审
由合作银行、省农担公司、县担保公司组建尽调小组,按照相关流程开展尽职调查后,进行担保及贷款评审,并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县农业农村局。
(三)贷款发放
符合相关要求的,按流程进行放款。
(四)应急资金转贷
借款主体在贷款即将到期时,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提前30天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由合作银行通知省农担公司与县担保公司,双方立即开展续贷、续保的尽职调查,对还有经营能力、能保证正常生产的借款主体,经双方认可,报县农业农村局确认后,启用风险资金为借款主体提供应急资金先行偿还贷款,获得新贷款后返还资金池滚动使用。原则上每户借款主体只能使用一次应急转贷资金。
(五)代偿追偿程序
1、代偿宽限期。原则上代偿宽限期为60天。
2、代偿范围。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3、代偿程序。当贷款到期后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不符合续贷续保条件,且宽限期内仍未归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主体,合作银行报县农业农村局和省农担公司同意后,由风险资金池先行代偿,风险资金池不足部分由合作银行、省农担公司和县润泽担保公司按约定风险分担比例共同承担风险。
4、追偿程序。代偿后,由代偿主体提启追偿程序,追偿所得扣除相关追偿费用后原渠道返还。
十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组建由罗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班长,1名县领导任副班长,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玉湖农投公司、县润泽担保公司、县邮储银行、贵州银行罗甸支行、县农商行等相关部门按“1名分管领导+1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推动工作落实。
(二)细化节点任务
1、2020年6月中旬前完成第一批10个优质项目排查推荐,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县玉湖农投公司、绿丰农业开发公司)
2、2020年6月中旬前印发县级工作方案,组织金融机构洽谈,确定合作银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
3、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10个优质项目尽职调查、担保及贷款评审,并将结果按程序上报;7月底前力争第一批放贷50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县润泽担保公司)
(三)强化重点工作
1、加快推动“果园股权证及果园不动产权证”试点。由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抓紧提出工作推进清单、登记管理制度;由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就果园不动产权证增信抵押商银行机构创新开发“果园贷”融资产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县润泽担保公司)
2、加快组建“三保三统一分”产销对接联盟。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工信局、县电商办、县玉湖农投公司等部门全力配合,积极与企业(合作社)洽谈加入产销对接联盟,做大产销对接“朋友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电商办、县玉湖农投公司、绿丰农业开发公司)
3、强化贷款主体财务管理。由县润泽担保公司牵头,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统一为加入“三保三统一分”产销对接联盟的合作社提供财务服务,鼓励加入“三保三统一分”产销对接联盟的企业选择推荐的专业机构提供财务服务,确保农业贷款主体财务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县润泽担保公司,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
(四)强化宣传总结。按照点上示范→面上推广的思路,重点做好第一批优质项目申报并实现成功放贷,再逐步向全县面上示范推广,力争总结提炼成为全省可复制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