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任〔2021〕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1〕188号、195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覃智扬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吴德辉同志不再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陈 芳同志任高原千岛湖水利风景区管理处负责人;
肖大雷同志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乔俊良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业服务中心主任;
胡世非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治佐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瑜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远航同志任县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宏伟同志不再担任逢亭工业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罗春芳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罗 超同志不再担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逢亭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顺刚同志不再担任高原千岛湖水利风景区管理处负责人职务;
王 刚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