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任〔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1〕85、8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陈 刚同志任县大健康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黄 胜同志任县公安局边阳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罗悃派出所所长职务;
胡玉林同志不再担任县大健康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许传勇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边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覃信蔚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砚派出所所长职务。
2021年7月11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48590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7-19 17:05:41 | |
文 号: | 罗府任〔2021〕19号 | ||
名 称: | 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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