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办发〔2017〕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确保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强化推进限时限行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特成立罗甸县城区环境交通整治工作限时限行指挥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高峰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付廷兵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交通查缉、基础设施完善、“一户一证”办理审核、货运机三规范管理、舆情引导、宣传报道、政策法规解释、应急处置、督查督办等九个职能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一)交通查缉组
组 长:罗 凯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文安乐 县城管局副局长
宋守科 县运管局副局长
负责加强协调配合,抽调精干力量在乡镇入城及城区主次干道设立联合执法小组,开展限时限行查处、宣传、教育等整治工作。负责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团伙和妨碍、阻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查处改装、拼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行为,查处擅自更改车辆使用用途等行为,查处出租车拒载、甩客等行为,查处随意掉头、随意停靠、恶意钻拱、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行为,查处客运车辆站外揽客等行为,查处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污染路面行为。
(二)基础设施完善组
组 长:赵 俊 县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柳军华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应奇 县供电局局长
张秀梅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罗洪伟 县交通局运输管理股长
何志刚 智城运业交通有限公司负责人
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对四个入城停车场及公交站点相关水电、公厕、交通标线、标牌、安全防护围栏的完善安装。
(三)“一户一证”办理审核组
组 长:罗 凯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文安乐 县城管局副局长
柳军华 县住建局副局长
徐传勇 县公安局龙坪派出所教导员
负责对本县乡镇在县城购房、租房、购买地基自建房人员提交的“一户一证”资料进行落地核查,符合办理条件的给予办理,但必须严把办理审核关口。
(四)货运机三规范管理组
组 长:赵 俊 县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文安乐 县城管局副局长
城管局要根据前期排查出的民生类、快递类三轮摩托车数量,督促公司将电动类三轮车更换为燃油类三轮车,分类粘贴规范的运输外观标识,办理通行证,结合限时、限行城区加强管控。同时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在解放路、政府路、河滨路三处禁停街道占用人行道停放、乱停乱放的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实施拖离处理,有效减少乱停乱放行为。
(五)舆情引导组
组 长:邹昌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段 安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长
负责对群众在百度贴吧、天涯社区、微信、微博、陌陌等新型媒介发布的不良言论、质疑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一户一证”的文字、视频、图片等信息及时掌控,做好舆情信息监控、正面引导及情报信息收集等。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邹昌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黄宝甸 县文旅局副局长
负责对“一户一证”办理及查缉的宣传教育工作;每日安排记者随警报道;负责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开展舆论宣传。
(七)政策法规解释组
组 长:廖书直 县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张小飞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结合此次交通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负责受理群众对“一户一证”、限时限行工作的来信来访,做好小商品批发经营户、摩托车经销商、邮政快递业主等重点群体解释答复工作,协助深度宣传组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限时限行工作上来。
(八)应急处置组
组 长:张可塑 县公安局副局长、龙坪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白祖欢 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长
负责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对限时限行工作中群体性突发事件和极端个人事件的快速应急处置。
(九)督察督办组
组 长:张 军 县委办副主任、县督查督办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刘万隆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负责督查各级各部门对限时限行、一户一证的组织领导工作;督查限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明察暗访执勤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督查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是否遵守限时限行工作、是否落实“一户一证”通行政策;对执勤执法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违反限时限行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行为进行通报督办整改。
二、工作要求
九个工作组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齐抓共管。要以抓铁有痕的作风,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入推进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治理“一户一证”工作,深度打造“山水湖城.玉都罗甸”城市名片,切实改善城区交通环境,创造安居乐业人居环境。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