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按照兜底保障工作“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纾困托底”、社会福利事业“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改革增效”、社会管理服务“利民便民、务实高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思路,抓重点、攻难点、促改革,全面谋划、拼搏赶超、协调推进,坚决守住“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最后一道防线,圆满完成民政各项工作。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党和国家民政政策、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贯彻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落实党的民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2.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和各种资金筹集使用与管理。
3.研究提出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意见、建议和方案;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建设工作,推动社区服务发展。
4.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有效救助保障制度;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和管理工作;负责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的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建设管理工作;审核和发放老年人福利。
5.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负责排查已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情况,并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负责区域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6.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以及乡(镇、街道)以下行政村(居委会)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申报工作;负责乡(镇、街道)以下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勘界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7.负责落实婚姻登记管理、殡葬行政审批和指导、儿童收养管理、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办理涉外儿童收养登记;负责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农村公益性公墓、治丧点等殡葬设施的建设审批。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行业监管,协调督促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的落实;按规定负责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9.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筹募和管理符合慈善总会宗旨的各类慈善资金;负责社会救助捐赠活动的组织、实施管理和接收分配发放工作。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数据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甸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罗甸县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财务核算中心、罗甸县社会福利院、殡葬工作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县民政局总编制人数:48人,(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9人)。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7人,退休20人,离休0人,遗属10人。
二、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预期总目标
一是努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加强低保管理,认真做好救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策,努力实现各项目标。二是拓展社会福利服务,推动养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境儿童补贴制度。
(二)本次评价的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27个项目,合计:18535.89万元。
1.基本支出598.27万元。
2.2022年省级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补助经费8万元。
3.2022年省级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70万元。
4.2022年省级百岁老人生活补助资金8.16万元。
5.2022年省级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50万元。
6.2022年省级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资金105万元。
7.2022年省级残疾人补贴补助资金219万元。
8.2022年省级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救济费补助资金71.05万元。
9.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41万元。
10.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847.72万元。
11.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运转经费3万元。
12.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
13.婚姻登记工本费2万元。
14.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经费5万元。
15.慰问金50万元。
16.高龄补贴660万元。
17.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含宣传)10万元,惠民殡葬政策兑现35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105万元)150万元。
18.居家养老服务费20万元。
19.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万元。
20.重度精神病人监护责任以奖代补资金59.5756万元。
21.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益童乐园购买服务4.15万元。
22.敬老院提质改造72.99万元。
23.孤儿助学金11万元。
24童伴之家项目0.4977万元。
25.儿童福利体系建设2.535万元。
26.养老机构维修款3.608323万元。
27.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金3.34万元。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598.27万元。
2.2022年省级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补助经费8万元。
3.2022年省级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70万元。
4.2022年省级百岁老人生活补助资金7.16万元。
5.2022年省级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5万元。
6.2022年省级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资金70万元。
7.2022年省级残疾人补贴补助资金219万元。
8.2022年省级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救济费补助资金46.945万元。
9.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02.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份下达1107万元福彩公益金,资金到位较晚,大部分项目正在陆续启动中。
10.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377.04万元。
11.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运转经费3万元。
12.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
13.婚姻登记工本费1.96万元。
14.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经费4.9908万元。
15.慰问金50万元。
16.高龄补贴624.84万元。
17.殡葬改革45.7万元,原因是民政局于2022年11月24日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后同意调整150万元殡葬改革工作经费使用计划,但由于2022年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启动建设时间较晚,加上年底县级统筹调配资金等原因,导致后期无法兑现剩余未拨付资金。
18.居家养老服务费13.68万元。
19.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6.9万元。
20.重度精神病人监护责任以奖代补资金59.5756万元。
21.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益童乐园购买服务4.15万元。
22.敬老院提质改造0万元,2022年12月份资料已提交县财政局,县级统筹调配资金等原因,至今尚未付款。
23.孤儿助学金11万元。
24童伴之家项目0万元,已用其他项目资金支付此项目款。
25.儿童福利体系建设2.535万元。
26.养老机构维修款3.6万元。
27.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金3.34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制度。为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我局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较为全面地规范了项目前期申报、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日常监督和项目验收等程序,同时项目管理制度也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2.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民政局内部的《内部控制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和报销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该办法制度与部门实际、业务较为吻合,实践中也得到较好的运用。
(三)绩效目标
我单位按照相关要求,2022年度所使用的项目资金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我单位2022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4.支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相关文件规范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罗财发〔2022〕13号)文件要求,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3.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各科室提供的材料,对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罗甸县民政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目标明确,组织管理到位,执行项目有力,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根据罗财发〔2022〕13号文件要求,经自评,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6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的来看,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完善,其中既有面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个性问题。
1.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部门多,指标体系之间差异性大,难以把握评价办法,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
2.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性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还需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3.个别指标未达到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民政局在今后年度中将按照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进行工作,努力完成工作指标。
七、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对项目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尚缺经验,在制度管理、制度落实、评价指标设置等方面,不断总结经验,把项目绩效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落实。
一是注重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项目单位,督促预算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在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财政部门,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效果。
二是扩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督促部门通过特定渠道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绩效信息透明度。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罗甸县民政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