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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刘超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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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任〔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3〕109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1次会议研究,同意:

  刘超同志正式任红水河镇罗妥社区办事处专职副主任;

  罗余同志正式任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吴国荣同志正式任沫阳镇平岩社区办事处专职副主任;

  邓金帮同志正式任斛兴街道学府家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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