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任〔2023〕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3〕74、76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第25次会议研究,同意:
杨长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正科级督学(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颜斌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陆健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玲玲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邓安朋同志任蒙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彭丹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免去县就业局局长职务;
班积会同志任县就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达泽同志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毓彬同志蒙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罗甸罗羊南亚热带河谷季雨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莫云驹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