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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长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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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任〔2023〕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3〕74、76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第25次会议研究,同意:

杨长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正科级督学(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颜斌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陆健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玲玲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邓安朋同志任蒙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彭丹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免去县就业局局长职务;

班积会同志任县就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达泽同志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毓彬同志蒙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罗甸罗羊南亚热带河谷季雨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莫云驹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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