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19〕112号文件,决定:
张 毅同志挂职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 钢同志挂职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维同志挂职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班 琦同志挂职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军同志挂职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小京同志挂职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余江平同志挂职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龙继兵同志挂职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刘 飞同志挂职任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周 焜同志挂职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 婧同志挂职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至我县脱贫摘帽,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