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罗甸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 | ||
发文机关: |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所属领域: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罗府发〔2024〕1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4-06-19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甸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罗府办发〔2023〕9号)文件进行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该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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