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办发〔20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供电局、各涉及在罗甸县行政区域内开展电网建设及运行维护的电网企业:
为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承接落实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林业局 省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超高压输电公司关于优化服务促进贵州电网绿色发展的通知》要求,促进我县林草现代化和电网绿色发展,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地资源保护和电网建设、运维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电网绿色发展的重大意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供电局、各涉及罗甸行政区域内开展电网建设及运行维护的电网企业(以下简称各电网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依法适用林地、湿地和草地,保护林木的意识。妥善处理加快电网建设与加强森林和草地资源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电网建设涉林涉草案件纠纷的发生,全力推动罗甸县林草现代化和电网绿色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电网规划中的涉林问题
(一)强化规划引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在进行工程项目规划时,应考虑电力设施建设需求,对已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避免种植危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林木,并优化确定可种植树种和限制高度。各电网企业在制定电网规划时,对输电线路跨越重点保护林区的,应尽可能采取高跨方式,避开国家公园的核心保护区和其他各类保护地的核心区域范围。
(二)强化生态保护。各电网企业输变配电工程选址选线过程中,尽量避让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野生植物原生地等特殊保护区域,若确实无法避让的,进行唯一性论证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最大限度保护自然生态。
(三)优化行政审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等部门加强对电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前期准备及报批工作的指导,并研究开辟电网建设林业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各电网企业在电网建设过程中的路径、林木采伐等审批手续办理。各电网企业对政府项目用电需求,要优化工作流程,为政府事业发展提供优质、安全、可靠的用电服务。
三、优化简化流程,合理解决“线树”矛盾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对于罗甸电网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的林农及已栽的林木,强化管理及行政审批,引导林农栽种不影响电力设施运行安全的林木。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支持各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电力设施的林木处置,多措并举,合理解决“线树”矛盾。
1.各电网企业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林业局提交《影响电网安全运行林木年度采伐计划》,县林业局采取集中审批、集中办证方式,优先安排采伐指标、依法办理采伐手续。对于林权人拒不配合各电网企业办理采伐证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电网企业解决。
2.根据《罗甸县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罗府函〔2020〕240号)规定。各电网企业按标准对林权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对通道隐患处置过程中出现恶意阻工、补偿要求超过标准、阻碍电网建设及运行等问题无法正常开展清理工作的,立即做好现场取证,并报请政府部门处置。
3.政府发布灾害预警、响应后以及紧急、重大保供电实施前,各电网企业要组织完成一次输配电线路排查、清理专项工作,确保全面消除在运输电线路严重等级(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时与林木的距离小于规程最小安全距离;植作物砍伐或倾倒时碰触导线)、配电线路重大等级(最小垂直距离≤2米,边导线距树木最小水平距离)隐患。
4.采伐应按政府现行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其他理由提出额外的补偿要求,输配电线路通道范围内林木采伐完成后,在输配电线路通道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针对自行种植的,各电网企业有权责令其无条件采伐,拒不执行的由各电网企业报请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强制处理。各电网企业应坚持以不发生重复故障为目标,如通道内林木因极端天气(受积雪压伏、大风倾覆等)导致与线路安全距离不足,在采取清理积雪恢复安全距离的临时处置措施后,应立即对该处林木开展清理,确保不再发生同类情况。
5.因紧急抢险救灾需要或电力巡查中发现电力线路有对树木放电、树木超过和风偏危及线路引发森林火险等紧急重大风险时,各电网企业可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林业局 省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超高压输电公司关于优化服务促进贵州电网绿色发展的通知》中先行采伐,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6.针对因通道隐患引起的线路故障发生后,各电网企业应立即对导致的电网风险、设备受损、负荷损失情况进行收集取证,在24小时内通过机制沟通渠道报送县林业及应急部门,同时将相关情况通告林权人(单位),并协助林权人(单位)立即对隐患进行清理,避免重复故障。若因其不配合而导致长时间停电、供电设施受损等情况时各电网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
7.各电网企业要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一是松木包装材料管控在项目物资采购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包括线缆盘、光缆盘等)时检查《植物检疫证书》,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二是做好采伐松木处置。对采伐的松木(含枝桠、梢头、锯块等)直径1cm以上的枝条,必须就地就近烧毁、烧尽,严禁堆放林区,同时注意用火安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伐桩实施除害处理(每个伐桩洒生石灰),再用0.8cm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密封,并在周围覆土压实。在巡视中发现疫情现象,及时告知属地林业部门。
8.县林业局与各电网企业应深入开展应急期间通道清理工作的分析与总结,综合评估通道隐患防范与应急能力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查找应急能力短板,制定提升措施,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成效,实现闭环管控。
9.对因运维管理疏忽、巡视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工作不作为等人为因素导致发生事故事件问题的,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四、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做好森林防火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与各电网企业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方式及时通报森林火灾信息,互通森林火险隐患和火灾信息,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可考虑利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巡线抢修道路作为森林和草原防火隔离带。
(二)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各电网企业协助做好电力设施穿越林区区段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电线脱落及作业人员随意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三)深入开展林草法规和电力法规等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人民群众和施工作业人员森林防火意识,每年不定期在坟山等重点管控区域开展防山火宣传,营造爱林护林、爱护电力设施的浓厚氛围。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