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非公开信息名称/信息类别 | 理由或依据 | 备注 |
1 |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 | |
2 | 涉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排、部署、调度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
3 | 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 |
4 | 涉及纪检方面不适宜公开的相关内容 | ||
5 | 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对工作作出的批示、指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 |
6 | 信访事件材料及信访人员信息 | ||
7 | 武装相关工作 | ||
8 | 涉及干部人事管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内部档案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 |
9 | 民政宗教有关信息 |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 |
10 | 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 | 《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除行政机关依法将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外,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不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