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甸县紧紧围绕国家“十三五”脱贫攻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脱贫攻坚对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精准识别项目数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任务和上级配套投入要求,罗甸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重点安排扶贫专项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加快推进罗甸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全力支持全县3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和1.5万贫困户人口脱贫摘帽。整合资金4064万元,用于全县35个出列村项目建设,主要用于脱贫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涉及9个乡镇35个出列村的危房改造项目、道路硬化项目、卫生室、文化场所、幼儿园建设和饮水安全工程等便民设施的建设。
二、规范统筹涉农资金,严格遵守操作规定。整合的涉农资金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县确定的工程建设投资标准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设立项目专账,明晰资金流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组建基础设施建设专班,严格监督检查涉农资金的执行情况,并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