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甸县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效果长远”的基本原则,多举措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罗甸县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筹发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财政及各乡镇的力量,多渠道争取筹措资金,合力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已修建城镇污水处理厂9座、已建成日处理5吨及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45座(其中动力设施4座,无动力设施41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4000余套。
二、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科学编制《罗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改厕率高、环境敏感区及主要河流沿线行政村为重点,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梯次逐步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目前共有74个行政村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治理管控率为43.27%。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结合县内实际,按照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通过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厌氧池+人工湿地、资源化利用、管控等方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全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已建设完成,覆盖全县24个行政村。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通过修建集中式和分散式人工湿地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三是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对38个行政村开展污水治理,达到“三基本”的要求。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为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制定印发了《罗甸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村寨共管、村民受益”的原则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管理,并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二是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护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针对2022年及以后新建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设施建成后要求所有受益群众签订运维承诺书,确保设施充分发挥效益。四是每套设施均制作标识牌,标明项目名称、受益群众姓名及编码,确保设施精准到户,管理责任到户。
五、注重宣传教育,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业务人员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管控业务培训;同时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村级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管护培训,并实地查看实施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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