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四举措”防治大气污染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罗甸县“四举措”防治大气污染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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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罗甸县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聚焦燃煤散烧治理、PM.5与臭氧协同控制等一系列保卫蓝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优良天数达标率达98%以上,空气质量连续两年在全省位居第2。

突出治理燃煤污染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可能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燃煤企业尽可能采取在线监控、互联网监管平台、无人机或者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

坚持科学施策,强化精准管控聚焦解决夏季臭氧污染突出问题,对全县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落实“一厂一策”达标方案。强化臭氧管控临时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建筑领域、沿街商铺和餐饮业、加油站和储油库、运输车辆等行业,实施全方位多领域高温时段臭氧管控,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严格管控烟花爆竹和香蜡纸烛焚烧污染

为严防区域性、阶段性重污染天气,罗甸县在春节、中元节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及时印发烟花爆竹及香蜡纸烛燃烧管控方案,组织公安、市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宣传及执法活动,规范县城居民燃放行为,降低节假日烟花爆竹及香蜡纸烛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强力管控城市扬尘污染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将县城扬尘治理施工项目全部纳入智能化扬尘智能监管平台,对建筑垃圾实现收集、清运、倾倒、处置工作全过程监管。对不落实管控措施,造成面源污染的施工工地,坚决予以违法处罚和停工整顿。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

拧成一根绳,汇成一股劲。全县正积极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担当,党政同责、同向发力,凝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合力,努力让罗甸百姓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