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负责人:陈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河滨路粮食大楼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河滨路粮食大楼
邮编:550100
电话:0854-7611323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机关党委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督促事项的落实;组织协调机关会议、活动,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维稳、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指导推动相关信息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调研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承担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及局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经费的划拨、财务监督和预、决算的审核、汇总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专项经费的安排、管理和使用,归口管理专项经费;承担文化和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国家、省、州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承担广电、旅游、体育、文化、文物非遗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指导开展全县文体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监督工作并行使相关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机关党建及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文化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联系电话:0854-7611323。
(二)公共文化股。负责拟订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书籍保护工作;利用大数据开展好文化旅游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经营管理,对网络游戏业进行监管;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研究开发工作;承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红色遗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协调省、州文化艺术类展演、文化旅游对外推广、展览以及大型文化活动。联系电话:0854-7611323。
(三)体育事业股。负责拟订体育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和指导体育工作;负责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布局和运动训练;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申报和组织协调;负责组队参加国内、国际、省内外、州内外体育赛事活动;负责制定体育竞赛制度和计划;负责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抓好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参加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配合教育部门抓好校园体育活动的健康发展;负责运动员、裁判员资格等级的申报审批工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和承办群众体育赛事;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县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体育社团组织(协会、俱乐部)年检;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负责各体育单项裁判员、教练员的培训;承担山地户外运动、老年人体育、体育总会和体育社团建设、体育彩票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0854-7611323
(四)广电事业股。负责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严格执行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管理办法,对行政区域地面卫星接收站、有线电视台的设立进行审查和年检;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协调乡镇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建设和多功能开发应用工作;负责王乃山广播电视发射台的维护管理。联系电话:0854-7611323
(五)旅游发展股。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实施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要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指导乡镇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指导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度假区的旅游设施建设;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按照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旅游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旅游交通的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旅游行业技术等级、行业资格审查、旅游从业持证上岗、旅游服务持证监管。联系电话:0854-7616004。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