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生态移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罗甸县生态移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2 10:29 字体:[]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罗甸县生态移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严格公开程序,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增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为扎实开展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各股室协力配合,提供公开信息。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开展。二是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的政务信息须经股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层层把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公开了公共服务中的移民素质提升补贴、三公经费、部门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提高群众对生态移民局工作的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0余条,主动公开了部门职责、部门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等。其中部门职责1条,领导简介2条、移民素质提升补贴公示2次、三公经费2次、工作动态5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各股室主动公开信息量少,缺乏主动提供信息意识。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发布的信息大多为工作动态信息。三是政务信息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推送的信息量少。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务公开思想意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并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切实增强报送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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