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罗甸县生态移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www.gzluodia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罗甸县生态移民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城东新区,邮编:550199,电话:0854-480061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罗甸县生态移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严格公开程序,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增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为扎实开展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各股室协力配合,提供公开信息。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开展。二是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的政务信息须经股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层层把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公开了公共服务中的移民素质提升补贴、三公经费、部门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提高群众对生态移民局工作的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余条,主动公开了部门职责、部门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移民素质提升补贴、公开指南、三公经费、权责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动态等。其中部门职责1条,领导简介1条、移民素质提升补贴公示3次,公开指南1次,三公经费1次,权责清单和责任清单1次,工作动态3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2 |
2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各股室主动公开信息量少,缺乏主动提供信息意识。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发布的信息大多为工作动态信息。三是政务信息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推送的信息量少。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务公开思想意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性工作,充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并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切实增强报送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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