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蓓依杂货店:
因你单位未在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罗甸异标字〔2025〕9569号)。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杨丽蓉;电话:15969688162。
联系地址: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大圆盘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罗甸异标字[2025] 9569号).doc
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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