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教育局文件
罗教通〔2020〕88号
关于印发《罗甸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职校,各乡镇教育督导服务工作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罗甸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罗甸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罗甸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
罗甸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印发
附件
罗甸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全州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黔南教办〔2020〕4号)及《罗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罗甸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安委〔2020〕4号)要求和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影响全县学校安全的源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改革创新,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学校党委(党支部)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牵头股室:局办公室、党建服务中心;配合股室:安全服务站】
2.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校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抓住“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宣传日”及“学生安全教育月”等契机,积极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教育股]
(二)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3.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推动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学校主要领导是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党建服务中心]
4.落实全员安全工作责任。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根据《罗甸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扣紧责任链条,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5.落实安全工作联系指导责任。局班子成员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包片学校不断改进和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安全稳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联系包片学校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时,要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牵头股室:办公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三)夯实安全防范基础,强化预防预控
6.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学校及周边环境、师生行为、设施设备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安全风险。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各校要针对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等定期动态研判,确保教职工、学生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教育教学场所,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县教育局每学期开学前要组织1次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检查,发现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通报学校,提供专项指导,落实包保化解稳控责任。【牵头股室:办公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7.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校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每学期开学前学校必须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对自身能够解决的一般安全隐患完成整改后进行登记,对自身难以解决的一般安全隐患要提交主管教育部门,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提交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对协调有关部门仍难以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一律报告属地政府统筹解决,必要时实行挂牌督办。开学后,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在建工程、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等重点领域,要定期组织排查整治。【牵头股室:办公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8.夯实安防基础建设。各校要协调保证安全工作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全力推动《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通字〔2019〕27号)落地见效。加快“三防”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实验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区域安装防盗门、防盗窗等“三铁”建设等,完善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设施设备,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减速带等。2020年底前,中小学和县城幼儿园封闭化管理100%,2021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100%。2020年底前,中小学与县城幼儿园视频监控与一键式报警装置与公安联网100%,2021年底前,城镇幼儿园一键式报警装置与公安联网100%。2020年底前,中小学与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100%,2021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100%。【牵头股室:办公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9.强化学校风险防控。继续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暨附加无过失险,确保覆盖率达100%。健全完善对校方责任险暨附加无过失责任险经纪和承保单位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校方责任险暨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运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保险在校园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风险管理、风险防控、风险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教育股】
10.提升学校安全智能化水平。依托黔南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加快推进校园安全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建立县级校园安全指挥中心,探索实践网上任务跟踪、网上任务考核等安全管理模式,推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进一步规范一键式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牵头股室:信息化中心;配合股室:安全服务站,计财中心】
(四)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11.完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20〕24号)及《中共罗甸县委办公室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推进平安罗甸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委办字〔2020〕40号)有关要求,参照全州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模式,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与政法、公安、司法、文旅、交通、市场监管、住建、应急、新闻广电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校园周边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校园周边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和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
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尤其是加大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时段重点路段和易发案件地点的巡逻力度,加强校园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及对社会不满、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预防和减少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针对师生的肇事肇祸等重大恶性案件发生。【牵头股室:办公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持续加大学校周边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强化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同联动,消除校园周边电信金融诈骗滋生土壤。【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协同联动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清理整治校园及周边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饮食店、饮食摊点、食品商店、医疗点等。【牵头股室:办公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加大校园周边乱搭乱建、违章建筑、非法占道经营等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牵头股室:办公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工程办】
(五)重点整治领域
12.防溺水专项整治。各校要把预防学生溺水摆在突出位置,协调推动《中共黔南州委平安黔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未成年人防范溺水事件工作的通知》(黔南平安办〔2020〕8号)落深落细落实,针对夏秋季特别是4至10月份,全方位、立体式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管理,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13.深化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校车相关从业人员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和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系统化教育培训。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牵头股室:办公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14.内部安全管理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值班、巡逻、出入登记、请销假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应急队伍建设,强化训练演练。做好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暴力、性侵等工作,强化宣传教育,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全力营造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校园环境。【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15.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学校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牵头股室:办公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信息化中心】
16.学校消防安全整治。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校园消防安全条件提升改造,积极采用电气火灾监测等技术应用,提高消防监管能力和消防安全水平。【牵头股室:办公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组织开展教育行业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各校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改计划,分级分类分阶段推进整改。2021年底前,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达标率实现70%。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出台政策性文件、治理标准规定,建立长效机制体系,全面推行教育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深化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2020年,各校按照《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安办函〔2019〕109号),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学校保卫部门要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各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将消防安全教学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内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搭建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推进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2020年实现全县中小学校100%达到消防安全有制度、有课时、有师资(专兼职)、有场地(逃生演练)标准,2021年实现全县中小学校70%有场地(逃生演练)标准,2022年实现全县中小学校100%有场地(逃生演练)标准。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教育宣传。【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17.建筑安全整治。积极配合住建部门整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学校、幼儿园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学生宿舍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校外学生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积极开展排查整治。【牵头股室:计财中心;配合股室:教育股,安全服务站】
18.地质灾害防治。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针对学校区域开展“空—天—地”一体化的排查、普查和详查,全面开展调查评价,识别和发现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各地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风险评价及勘查成果,动态更新学校地质灾害清单,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牵头股室:计财中心,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教育股,安全服务站】
实施隐患综合治理工程。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充分结合调查评价、勘查等工作成果,对已查明的涉校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危险性大、危害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优先安排威胁学校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牵头股室:计财中心;配合股室:教育股,安全服务站】
19.学校特种设备整治。贯彻执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要求,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等深入开展对电梯、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六)安全教育培训
20.推进应急知识进校园。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意识。【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教育股】
21.加强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交通、防校园欺凌、防毒拒毒、防新型网络诈骗、非法“校园贷”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知安全、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协调为社区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派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结合季节气候变化等实际,每日放学学校须作安全提示,学生每月至少接受1次安全教育。【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22.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防震减灾、反恐防暴、地灾避险等应急疏散演练,中小学校将应急疏散演练与学校升旗仪式、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实现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中小学每月开展1次应急避险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1次应急避险疏散演练,全年师生参与演练率达到100%。【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23.强化干部培训。定期举办学校平安建设、安全管理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将学校安全工作内容纳入学校管理干部、教师国培、省培等培训计划,全县教育系统每年举办不少于1期安全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积极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作形势分析报告、专业辅导报告、专业技能培训等。【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教研室】
24.构建校园安全文化。每年组织不少于1所学校申报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校园”、评定不少于2所“州级安全文明校园”,按照每年不少于学校总数的20%开展“县级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充分发挥安全文明校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校结合实际打造特色安全文化,择机组织观摩学习和交流互鉴,积极向州推介校园安全管理创新成果,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事事讲安全、人人抓安全、时时保安全的良好氛围。【牵头股室:安全服务站;配合股室:各股室】
三、工作安排
从2020年6月份起至2022年12月份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筹划部署(2020年6月份至7月份)。制定下发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部署协调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计划,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细化。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份至12月份)。深入分析本校在复学复课过程中暴露的学校安全问题及原因,利用暑期、结合秋季开学准备等,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分项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召开现场推进会、落实针对性措施、借鉴发达地区和标杆单位先进经验等办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对需要补充完善的政策制度、法规标准等进行梳理,逐项推动健全完善。组织各县校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反思,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体系。
2020、2021年12月上旬,各学校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报县教育局。2022年12月上旬,各学校要向县教育局安全服务站提交本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情况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校比照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为相关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适时督查问责,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科学精准施策。各学校要通过对问题隐患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整治,针对失分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三)健全应急预案。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编制修订涉及各方面安全的专项应急预案,做好预案间的衔接,避免预案职责重复不清、内容不准、处置程序混乱等问题。
(四)严格问责问效。将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作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考核巡查等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发生安全事故或案事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罗甸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罗甸县教育系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卢 海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沈正晖 党组成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刘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 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佑华 党组成员、县职校校长
邹献福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李 朋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林 梅 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教育督导服务工作室主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正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祥明同志任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作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一领导指挥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析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重大问题;督促各校依法履行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向县及州教育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请示汇报教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向各学校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牵头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