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公安局

罗甸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5-02-20 10:58 字体:[]

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罗甸县公安局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县政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负责人:夏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城东新区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城东新

邮编:550199

电话:0854-7617911、7617931

二、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工作职责: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报和研判工作;负责重要会务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稿工作;负责机要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内设秘书股、指挥室、档案室、机要股。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掌握社会稳定、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和动态,研究拟订对策,排查、掌握、化解不安定因素;负责承办对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内安全案(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负责对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负责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各种有害气功组织工作;负责对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等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内设综合业务中队、案件侦查中队。

(三)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工作职责: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承担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建设工程和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业务工作;负责指导拘留所业务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内设综合业务中队、治安管理中队、户政管理中队、内保单位保卫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部门负责人:杨远波,联系电话:13765417858

(四)刑事侦查大队。工作职责: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收集分析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情报动态、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相应对策;协助外省、外地区各类刑事、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指导看守所侦查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内设综合业务中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直属中队、技术中队、经侦中队、警犬技术中队、阵控中队、责任区刑警一、二、三、四中队。

(五)交通管理大队(加挂公路巡逻警察大队牌子)。工作职责:负责维护道路的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治安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承担公路治安巡逻任务,承担道路交通安全保卫等任务。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内设综合业务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中队、责任区交通管理一、二、三、四、五、六中队。

(六)禁毒工作大队。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办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参与对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收集、分析涉毒案件的情报信息,研究毒品犯罪特点、规律,制定对策;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内设综合业务中队、毒品案件侦查中队。

(七)巡逻特警大队。工作职责:负责预防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治安案件和暴力恐怖案件等的处置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内设巡逻中队、应急中队。

(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加挂信息通信大队牌子)。工作职责:负责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络的信息监控,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指导查处公共信息违法犯罪案件,提供犯罪案件证据和案件协查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互联网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科技、通信等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内设综合业务中队、案件侦查中队、信息通信中队。

三、综合管理机构

(一)政工室(加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工作职责:负责全局组织人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分析、研究全局政治工作的特点,拟订全局人事、编制、宣传、教育、培训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和警衔、技术职称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内设人事股、宣传股、教育训练股。

(二)纪检监察室(加挂纪委、督察大队牌子)。工作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审计、督察工作;负责维护全局民警合法权益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内设纪检监察审计股、警务督察股。

(三)法制室(加挂信访室牌子)。工作职责:负责全局公安法制建设;开展法治教育、法治宣传及培训;承办全局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以及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负责公安信访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四)警务保障室。工作职责:负责全局财务管理、计划的编制及统计上报;负责全局装备、被装等物资管理和发放;负责全局国有资产、房产基建的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局公安业务经费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其他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四、监管场所机构设置

(一)看守所。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被羁押人犯实行武警警戒和看守、管理和对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检查落实有关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二)拘留所。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三)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处置市容管理和执法中发生妨碍公务案件;联络并参与公安其他内设机构依法处置综合行政执法中发生的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联络县公安系统各部门、各派出机构支持综合行政执法;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时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