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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召开涉林企业森林防火工作集体约谈会 压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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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上午,罗甸县召开涉林企业森林防火工作集体约谈会,压紧压实涉林企业主体责任,增强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对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再细化、再落实、再督促,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和周边社会安全稳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玉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林业局、县应急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36家涉林企业负责人参加。

会上组织学习了《黔南州林区企业生产生活用火管理“十必须”(试行)》《罗甸县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等文件精神,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分别指出现阶段各企业暴露出的问题短板,提出了指导要求,明确了整改方向。

会议现场    

何玉林强调,当前,我县森林防灭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事关全县高质量发展成色。从今年9月到明年2月,我县降雨偏少、气温偏高,高火险天气偏多,火险等级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各施工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州、县对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时刻紧绷森林草原防灭火这根弦,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要务抓实抓细,切实抓好各项问题整改工作。

何玉林要求,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增强从本质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再细化、再排查,加强施工区域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整治,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落实森林防火管理员,严禁携带火源入山,禁止用明火焊接、切割、破碎、爆破等一切容易引发火灾的林区施工作业。一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加强施工人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断强化施工人员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二要对林区施工人员培训全覆盖,筑牢员工防火意识,提升企业人员扑火安全意识和扑火技能,杜绝故意放火烧山,禁止明火煮饭、乱扔烟头、烤火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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