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国旗的回收处置工作,维护国旗尊严,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县国旗回收点(处置点)信息公告如下:
一、国旗回收点(处置点)信息
县(市) |
牵头部门 |
监督管理部门 |
专门回收单位 |
集中放置场所 |
固定回收站(处置)地址及联系方式 |
罗甸县 |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罗甸县龙坪镇玉都大道41号门面 |
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854-7614258 |
龙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0854-7611204 | |||||
斛兴街道办党政401办公室0854-4801275 | |||||
边阳镇人民政府303办公室0854-4801908 | |||||
沫阳镇人民政府410办公室0854-7810089 | |||||
罗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0854-7951128 | |||||
逢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0854-7850118 | |||||
红水河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办公室0854-7960158 | |||||
茂井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0854-7771026 | |||||
凤亭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0854-7770068 | |||||
木引镇人民政府党政办0854-7859028 | |||||
教育局党建服务中心0854-7615295 |
二、注意事项
1. 国旗回收、运送等全过程应注重严肃性、庄重性和规范性。
2. 回收后的国旗需妥善保存,分类折叠码放整齐,不得露天存放;运输过程中必须装箱封闭。
3. 如有疑问,可拨打上述各回收点联系方式咨询。
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国旗回收处置工作,维护国旗的尊严与荣誉。
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