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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国旗回收点(处置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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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国旗的回收处置工作,维护国旗尊严,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县国旗回收点(处置点)信息公告如下:

一、国旗回收点(处置点)信息

县(市)

牵头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专门回收单位

集中放置场所

固定回收站(处置)地址及联系方式

罗甸县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罗甸县龙坪镇玉都大道41号门面

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854-7614258

龙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0854-7611204

斛兴街道办党政401办公室0854-4801275

边阳镇人民政府303办公室0854-4801908

沫阳镇人民政府410办公室0854-7810089

罗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0854-7951128

逢亭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0854-7850118

红水河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办公室0854-7960158

茂井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0854-7771026

凤亭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0854-7770068

木引镇人民政府党政办0854-7859028

教育局党建服务中心0854-7615295

二、注意事项

1. 国旗回收、运送等全过程应注重严肃性、庄重性和规范性。

2. 回收后的国旗需妥善保存,分类折叠码放整齐,不得露天存放;运输过程中必须装箱封闭。

3. 如有疑问,可拨打上述各回收点联系方式咨询。

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国旗回收处置工作,维护国旗的尊严与荣誉。

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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