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政务

罗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罗甸县凤亭乡仁矿铁矿山采矿权2015年3月到期、罗甸县冗决金矿采矿权2018年2月到期、罗甸县凤亭乡交贯-中苏多金属矿采矿权2018年8月到期,三个矿均在罗甸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禁止类中,采矿权到期后均未办理注销手续。现场督察发现,罗甸县凤亭乡仁矿铁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覆土复绿情况差;冗决金矿在2018年2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矿区内有约2亩裸露区域未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凤亭乡交贯-中苏多金属矿在2018年8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矿区内有约82亩开采区域未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罗甸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854-7616213,地址:罗甸县城东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606办公室。

附件: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对矿山不再使用的区域进行修复,完成3个矿山不再使用区域生态修复。

整改责任单位

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县委、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

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提升。

整改措施

因上级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已废止。省发改委于2024年9月4日发布《关于废止或者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关于印发贵州省9个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规划〔2016〕1069号)文件予以废止),经对接,不需要对采矿权注销,对矿山相关不再使用的区域进行修复。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对矿山不再使用区域覆土并种植,生态修复效果明显。

罗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0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