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政务

罗甸县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公示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罗甸县境内水库(水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和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三个负责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罗甸县2025年度水库(水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罗甸县2025年度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三个负责人”名单.xlsx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