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线索征集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因户施策项目补助、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抚慰金等领域资金发放中存在的贪污腐败、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一)申报方面问题线索。
1.干部私心作祟,经办人员帮助隐瞒亲属家庭经济状况,甚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或为不再符合条件的亲属保留低保;
2.编制虚假资料、虚报项目数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
(二)审核方面问题线索。
1.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作风不严不实,未认真开展入户核查,核查工作敷衍了事,摸排发现和报告救助对象家庭人员、收入和财产变化情况不及时,抽查复核不到位,对救助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将初审权限下放至村级等,导致“漏保”“错保”“死亡保”“重复保”问题;
2.以权谋私,违规审核申请惠民惠农资金政策受益对象;
3.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造册提交发放,未按照规定审核,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关系户等特定对象谋取利益。
(三)发放方面问题线索。
1.补助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未专款专用被统筹使用,存在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未及时、足额将补贴发放到位;
2.基础信息不完整、工作人员核实不及时、影响补贴发放及时性等。
(四)其他情况问题线索。
1.违规代持代管特殊困难群体“一卡通”卡片,侵占其救助金;
2.未按要求公开公示等。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等)。
2.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途径
电话举报或来访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电话举报:0854-7611604
2.书面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罗甸县财政局。
3.来访举报:直接到罗甸县财政局202办公室进行举报。
罗甸县财政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