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旅游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切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线索征集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一)“黑旅行社”经营行为线索:
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2.以“低价”为诱饵,通过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有偿服务,欺骗旅游者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二)“黑导游”执业行为线索:
1.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的行为;
2.通过低价虚假宣传信息等手段将旅游者诱骗至特定地点以获取高额返利的“黑导”行为;
3.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招徕、组织接待旅游团队,承揽导游业务的违法行为。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
2.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扰乱市场秩序的恶意举报、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0854-7611323。
2.书面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3.来访举报:到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进行举报。
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