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农业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保证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5〕7号)文件要求,在全县公开遴选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4个及以上,具体遴选条件和程序见附件。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1日
联系人员:苏 丹
联系电话:13765755805
附件:罗甸县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方案
罗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罗甸县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方案
根据2025年度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要求,2025年,罗甸县建设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4个及以上,为做好示范基地的遴选和课题实施相关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遴选范围
科研院所、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1. 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罗甸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2. 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与符合要求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签订基地建设合同,并统一授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贵州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5〕7号)精神,优先选择粮食作物、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种植基地。
2. 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3. 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4. 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5. 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观摩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 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 定期组织到基地观摩和学习,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示范、观摩、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展示和引领带动作用。
3. 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长效机制,基地要与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发挥展示、示范、培训作用,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示范基地。
4. 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苗、兽药等物资,利用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技术服务给予适当补贴。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罗甸县202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基地名称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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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
基地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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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 负责人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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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内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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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意见 |
本单位申请列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将认真履行示范基地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基地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规模:亩/头/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