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送达公告
罗甸县精陶家居店(个人独资):
因你单位未在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罗甸县市场监管局异列字〔2024〕1194号)。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卢齐艳;电话:0854-7617606。
联系地址: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大圆盘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罗甸县市场监管局异列字〔2024〕1194号).PDF
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