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佩笠家居店:
因你单位未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罗市监列异〔2024〕080001)。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第五项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斌、李开颖;电话:0854-7617776。
联系地址: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大圆盘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罗甸县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罗市监列异〔2024〕080001).pdf
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