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规定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策调整,拟对部分文件进行废止、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6月7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邮 箱:ldsfjzfjdk@163.com
2.联系电话:0854-7617304
3.通信地址:罗甸县河滨北路19号罗甸县司法局。邮件、信封请注明“废止、修改部分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和建议”字样。
附件:罗甸县人民政府拟废止、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