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罗甸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罗甸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
建设地点:罗甸县
规划概要:罗甸工业园区“一区三园”规划范围9.5平方公里,其中“三园”即城西产业园4平方公里,东至罗甸城北建材城、西至龙坪镇凉水井、北至龙坪镇落脚河、南至龙坪镇八一村;边阳产业园5平方公里,东至边阳镇栗木村,西至边阳镇古镇家园,南至边阳镇下坝村,北至边阳镇达上村巴茅冲;沫阳产业园 0.5平方公里,东至沫阳镇人民政府,西至沫阳镇牛皮寨,北至沫阳镇罗沟村村委会,南至沫阳镇里怀村打养山脚。
城西产业园:城西医药食品产业园区位于龙坪镇,涵盖新莲村、老城村、六一村、八一村等区域。依托丰富的生物医药和生态特色农产品资源,重点打造健康医药产业,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依托丰富的生物医药和生态特色农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健康医药食品产业,配套发展商贸、物流、大数据信息服务、商务、金融、教育培训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信邦、君之堂、艾力康等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以民族药、中成药、生物制药产品为重点,建构生物医药完整产业链,着力品牌建设,打造生物医药基地。重点发展蔬菜、水果、水产品、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及食品的深加工、精加工,形成加工、贮藏、分级、包装、运销等延伸产业链。大力完善物流仓储、商贸、信息、商务、金融、教育培训等服务业态,满足产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
边阳产业园:依托优越的交通区位、邻近大射电服务区条件优势和丰富的土地、农产品、石材、劳动力等资源,围绕产城互动,功能定位是工业化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区,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依托优越的交通区位、邻近大射电服务区条件优势和丰富的土地、农产品、石材、劳动力等资源,大力发展以打火机为重点,服装加工、箱包鞋帽、电子制造、食品农产品加工为补充的特色轻工业的同时,引入工业硅产业,不断进行延链、强链、补链,打造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物流”为一体的工业园区。积极发展基础材料、新型建材、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完善物流仓储、教育培训、旅游、商贸、信息、商务、金融等服务,推动园区提速增效高质量发展。
沫阳产业园:罗甸(沫阳)石材产业园主要依托丰富优质的米黄大理石规划建设的园区,规划面积0.5平方公里。依托区域丰富优质的米黄大理石资源,大力发展新型石材产业,建设产、展、销石材供应基地,将石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发展石材产业。同时结合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拓展建材相关产品,以建筑节能为导向,围绕装配式建筑、美丽乡村建设等需求,进一步推动传统墙体材料向轻质、高强、保温、部品化等方向发展,产业重点发展轻质高强加气混凝土砌块、条板、环保空心砖节能利废型新型墙材,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品新技术开发,提高产品品质。
罗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委托贵州诚甄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罗甸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罗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罗实俭
联系电话:08547617127
邮箱:328897249@qq.com
地址:罗甸县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合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诚甄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熊传清 联系电话:085185828496
邮箱:584826079@qq.com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接受工作委托—对规划进行分析—环境初步现状调查—再次现场调查、分析与评价—收集资料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出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规划实施监测与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论,对需要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应重新按评价工作程序进行评价。
2.工作内容:针对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对规划进行分析;开展环境现状与分析;根据环境现状分析结果,对环境影响进行识别,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针对各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开展公众参与;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规划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广泛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1)您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及态度;(2)您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表明对该规划所涉及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4)规划对您生活的影响以及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6)您对该规划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7)其它一些有关环境保护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与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并请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对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规划单位,具体落实在规划中。
七、保留时间:10个工作日( 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11日)。
罗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