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市监办〔2020〕45号)文件精神和《罗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企业申报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工作方案》的规定,根据各工业企业的申报,通过对提交材料的初审,对照申报审批条件进行复核,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对罗甸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60家工业企业进行抗疫国债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1日-9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向罗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4-7614329
罗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