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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档案史志局(馆)关于开展民生档案跨馆查询服务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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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健全便捷惠民的档案利用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利用民生档案,罗甸县档案史志局于2017年8月4日正式开展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民生档案跨馆查询服务工作,现将查询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档范围

  民生档案跨馆查询的范围为保存在全省各级档案馆并已依法开放的婚姻登记、知青、土地、林权、房产、工龄、职称职务、个人荣誉、学籍学历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档案。

  二、查档流程

  1、申请。利用者持合法有效证件,到就近国家综合档案馆提出查档申请,填写《贵州省民生档案跨馆查询申请表》。

  2、受理。受理档案馆对利用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查档范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根据查档需求,将有关资料转交档案所在地档案馆协助办理;审核未通过,告知利用者不予受理的原因。

  3、协办。协办档案馆收到协助查档通知后,按本馆查档程序和规定进行查档,4个工作日内向受理档案馆反馈查档结果。

  4、办结。受理档案馆在接到协办档案馆查档结果2个工作日内向利用者进行回复,利用者需要复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查询要求

  1、县档案局(馆)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让档案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原则,严格实行《罗甸县档案史志局优先办理群众事项制度》,力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无偿的“一站式”服务。

  2、在提供优质便捷查档服务的同时,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档案开放利用各项工作制度,在利用、传输民生档案的过程中,注意保护档案利用申请人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利用者的个人信息。

  3、利用者在民生档案跨馆查询中,要遵照贵州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利用档案。

  四、查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查询地点

  罗甸县档案史志局

  办公电话:0854-7616290

  特此通告

  罗甸县档案史志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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