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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2020年公路水毁保畅及工程修复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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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县人民政府牵头起草了《罗甸县2020年公路水毁保畅及工程修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20年入汛以来,我县多次遭受暴雨,持续集中强降雨导致全县农村公路严重受损,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安全。为切实消除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安全出行,以优质的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助推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罗甸县2020年公路水毁保畅及工程修复实施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目标:2020 年 7 月 10 日前全面完成县域内公路坍方清理,公路损 毁挡墙、路基路面、涵洞及护栏等附属设施修复工作。

《方案》主要举措:一是成立罗甸县2020年公路水毁保畅及修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公路水毁保畅及修复日常工作。二成立保畅及工程修复技术指导组,组负责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施工队伍开工修复工程建设,与乡镇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三是成立调度统计组,负责工程施工情况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实行一天 一调度,编发工作专报。四是成立督导组,负责督促各乡镇、村保畅及工程修复技术指导,以迅速高效开展工作,向领导小组报告工程进展情况。五是成立资金保障组,负责审核把关工程报批资料,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下达 的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工程修复资金。

三、贯彻落实《方案》的工作措施

立足于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我县公路水毁保畅及工程修复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县交通部门全力以赴,精心组织, 安排精干力量,优选施工队伍,组织实施好全县公路的水毁修复工作,对工程修复加强调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是简化工作程序。鉴于时间紧、任务重,点多面广, 县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招投标程序,综合施工经验、建设质量、社会信誉评价等优选好施工队伍,在确保施工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施工成本,减轻县财政压力。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修复施工过程中,涉及供电电杆迁 改、危断杆移除的,由县供电局负责;涉及水渠、饮水管道迁改、修复的,由县水务局负责;涉及通讯电杆、管线迁改的,由各通讯公司负责;涉及施工占用土地、利用土地堆土或其他矛盾纠纷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

四是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公路保畅及修复工 作与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大考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力确保保畅及修复工作如期完成。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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