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予以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结合贵州省印发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责任分工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36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黔环办〔2019〕35号)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罗甸县紧紧围绕“削减污染物排放,保护农村水环境,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标,在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取样分析、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二、目标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总体目标是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乱排乱放、污水横流现象得到有效管控。根据国家关于《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规划目标要求:到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的行政村占比20%以上,如果已经达到的,结合实际在原基础上提高 10%。
截止2020年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的行政村有15个,治理率8.47 %,与国家要求相差甚远。因此我县规划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的行政村36个,占行政村总数的20.45%;有污水处理设施覆盖但治理率未达60%的行政村占比为25.56%。
三、规划期限
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四、规划原则及实施内容
(1)实施安排原则。罗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实施村寨安排原则如下:
1)继续推进在建项目原则;
2)优先安排已落实投资项目原则;
3)统筹兼顾“十百千”乡村振兴工程原则;
4)优先推进已开展农村厕所改造村寨治理原则;
5)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及主要河流流域村寨原则;
6)优先安排由农村生活污水引起的黑臭水体村寨。
(2)实施村寨。2021-2025年罗甸县计划投资6434.4万元实施2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规划行政村及实施时间见下表:
序号 |
规划时间 |
拟规划行政村 |
1 |
2021年 |
木引镇木引村、逢亭镇逢亭村、罗悃镇河东村、红水河镇罗祥村、红水河镇官固村、红水河镇云里村、凤亭乡凤亭村 |
2 |
2022年 |
边阳镇交砚村、边阳镇油海村、木引镇把坝村 |
3 |
2023年 |
龙坪镇马草村、逢亭镇祥脚村、逢亭镇床井村 |
4 |
2024年 |
龙坪镇板庚村、沫阳镇麻怀村、龙坪镇五星村、沫阳镇大井村 |
5 |
2025年 |
龙坪镇老城村、茂井镇丰井村、边阳镇深井村、沫阳镇董当村 |
五、执行标准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尾水排放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4-2019)。
(1)出水直接排入Ⅲ类(划定的水源保护区除外)、Ⅳ类及Ⅴ类等水体且规模≥10m3/d 的执行一级标准(化学需氧量: 60mg/L 、悬浮物:20mg/L、氨氮:水温> 12 ℃为 8mg/L 、水温≤ 12 ℃为15mg/L);
(2)出水直接排入Ⅲ类(划定的水源保护区除外)、Ⅳ类及Ⅴ类等水体且规模<10m3/d或者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且规模≥10m3/d的执行二级标准(化学需氧量: 100mg/L 、悬浮物:30mg/L、氨氮:15mg/L);
(3)出水直接排入未明确水体功能且规模<10m3/d(不含)的处理设施执行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120mg/L 、悬浮物:50mg/L、氨氮:25mg/L)。
六、名词解释
1.农村生活污水来源:主要来源于家庭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灰水和黑水,其中 灰水指厨房污水、卫生淋浴水、洗衣水; 黑水指厕所冲水。国家鼓励黑水灰水分类收集处理。
2.农村黑臭水体概念:指各县(市、区)行政村(社区等)范围内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水体。
3.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指日处理能力在 20 吨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